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将于近期研究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原则上只有纳入上述计划的出国(境)任务,后期才予以审批。
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将教学科研人员拟于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因公出国(境)的相关信息按需求表(见附件1、2)要求进行统计,经集体研究,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将纸质档和电子档表格分别提交至外事处、人事处。
因公临时出国(境)(89天及以下)和因公长期出国(境)(90天及以上)请分别填表。因公临时出国(境)需求表请提交外事处张慧老师(国际教育学院108室,联系电话:84688385)。因公长期出国(境)需求表请提交人事处万思思老师(行政楼406室,联系电话:84490779)。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 10 日。
外事处 人事处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