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武汉市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方案》,现就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一)在编在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武人社发〔2022〕11号)(附件7)规定的直接申报和竞聘申报参考条件的,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自2023年4月21日起(武人社函〔2023〕41号确定的申报截止日期)仍在编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参与此次申报选聘。在本次选聘工作结束正式发文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将不能进行聘用。
二、申报程序
(一)确定申报数量
申报数量按照在聘和拟申报三级岗位总数一般不超过正高级岗位人数的30%从严控制。申报人选中,两类岗位任职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申报人选的20%。
(二)个人申请
1.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学院、单位,申请人所在学院、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4日16:3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校人事处。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人按书面申请样式(附件3)递交申请同时,须一并填写递交《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4),同时提供与申请材料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照符合条件顺序提交。请使用拉杆夹,暂不装订),主要业绩单行材料(附件5)及《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附件6)。
3.申报竞聘或直接认定三级岗位的有关成果和业绩应为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来所取得。外省市取得的成果和业绩需本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准认定后方可申报。
4.对以“人才工程类”条件申报的,应同时提供近3年内相关的代表性业绩材料。
(三)单位推荐
1.所在学院、单位汇总申报情况后,严格按照直接申报或竞聘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考核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附件2),经所在学院、单位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
2.所在学院、单位填写《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报送校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
(1)(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2)(附件2)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关于***同志的德能勤绩廉考核报告》;
(3)个人申报材料:
①(附件3)手写签名的书面申请1份;
②(附件4)《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
③与申请材料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照符合条件顺序提交。请使用拉杆夹,暂不装订);
④(附件5)手写签名的主要业绩单行材料1份;
⑤(附件6)《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正反打印1份。
(③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逐项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其余不盖章)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附件1-6)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
三、 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5月5日后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材料,5月10日左右通过申报答辩方式评议推荐三级岗位人选,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二)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有徇私舞弊、随意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其他有碍公正的行为,本人及亲属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学院、各单位须通知所在单位每一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人员(包括“期间退休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对照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工作进度。
(四)附属医院参照本通知执行。
联系人:万星宇 联系电话:84490779
附件
附件1: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附件7:关于印发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11号) .pdf
人事处
2023年4月26日